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
深州市恒信路西通占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,涉及位于深安路西侧果品市场一处,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为李兰敏,占地面积为680平方米,按照景县人民法院(2019)冀1127行初13号行政判决书的意见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和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的规定,拟对涉征房屋进行评估,为了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拟进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,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到深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征收办公室报名,报名时间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4日,报名需提交: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明、资质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。
联系人:李燕
联系电话:0318-3105069
深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征收办公室
2020年11月19日